公告事項:一、禁止校外公司、商家、人士,未經申請核准於校內場域強迫向教職員生推銷販售物品,造成事後紛爭困擾。
二、教職員生如發現上述情事請電校安中心0921547119或警衛室08-7703202-5040;5041,將予以登記、驅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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